最新公告:

崛起传媒分别在武汉、泉州、厦门设立了分公司,承接全国性广告传媒业务。咨询热线:15679138866 (李先生)

业务范围

江西崛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

手机:15679138866(李先生)

QQ:598247798

邮箱:1980984408@qq.com

主页:http://jueqich.com

总部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27号滨江一号环球中心写字楼1317-1318号

分部地址:

福建公司-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南丰新城郁金苑3座9D

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国际B座1113  电话0731-89831213


新闻中心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>>新闻中心>> 新闻中心
江西南昌规定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商品房

  记者从南昌地产信息网获悉,自2011年2月1日起,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(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云谱区、青山湖区、红谷滩新区范围内,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。

  据南昌房地产信息网的消息,21日,南昌市政府发文称,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。自2011年2月1日起,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(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云谱区、青山湖区、红谷滩新区范围内,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。

  交易时间的认定,以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。对违反规定购房的,南昌房管局将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。

  自2011年2月1日起,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《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》,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《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》核实并复印存档,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。

  自2011年2月1日起,《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》原件作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。购房人应如实填写《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》,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,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,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。房产管理部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,不予办理房屋登记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串通,骗购住房的,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。

Copyright © 江西崛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
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27号滨江一号环球中心写字楼1317-1318号 备案号:赣ICP备17001934号-2 技术支持:HB-LOGO.JPG

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

come-here